各扶贫开发重点县科技局、科技扶贫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为系统总结“十五”期间各地“科技扶贫专项计划”执行情况,制定“十一五”科技扶贫工作方案,我处将对“十五”期间各地承担的科技扶贫计划项目开展总结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本次项目检查由各县科技局负责牵头组织。检查形式以项目承担单位自查和各县科技局组织检查为主,我处将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具体抽查项目和时间另行通知)。各县科技局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对照项目合同书内容,就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科技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自查表》(详见附件1),报县科技部门审核上交厅农村科技处。
二、总结科技扶贫专项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
各县科技局总结“十五”期间科技扶贫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每个重点扶贫县科技局提交一份《“十五”科技扶贫专项总结报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请各有关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一式三份(包括电子版)送至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袁海涛、林振亮
电 话:020-83163909,83163905
E - mail: kjtnkc@gdstc.gov.cn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13楼(510033)
附 件:1. 科技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自查表
2. “十五”科技扶贫专项总结报告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农村科技处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