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统一受理科技成果鉴定申请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5-08-11     点击量:

粤科办函[2005]39号

各地级及以上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广州军区联勤部: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精神和省科技厅对外业务统一受理的要求,科技成果鉴定申请受理工作于2005年8月15日起由我厅业务受理窗口负责,各业务处不再直接受理鉴定申请,申请鉴定的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不变,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可在省科技厅主页http://www.gdstc.gov.cn/的“网上申报”栏目下载。有关业务处将成果鉴定申请办结后,再交由业务受理窗口通知申请单位领取。

  业务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大院信息大楼一楼;联系电话:业务受理窗口:83557574;83163930;83163931;83163932;成果市场处咨询电话:020-83549242。

  特此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00五年八月八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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