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申报2005年度重大科技专项(广东农村科技信息“直通车”工程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5-07-04     点击量:

各地级及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广东农村科技信息“直通车”工程(原“村村通”工程,于2005年6月改为“直通车”工程)的实施,根据2005年度工程实施计划的安排和省科技厅科技计划总体要求,现将组织本年度工程实施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的内容

  (一)全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二)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及标准化有关工作。

  (三)以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服务手段建立和完善为重点的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四)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二、申报项目分类

  按照2005年度“直通车”工程计划实施分工的要求,对计划项目进行分类申报,具体分四类:地市推广类、信息资源开发类、服务体系建设类、服务平台建设类。

  (一)地市推广类。各市、县原则按此类项目申报。全省已开展或未开展该项工程试点的地级及以上市均可申报,但尚未开展实施工作的地级及以上市,申报实施工作点原则上不超过2个。

  (二)信息资源开发类、服务体系建设类。各科研单位、产业服务机构、专业信息服务机构、培训机构等可根据申报内容选择信息资源开发或服务体系建设类。

  (三)服务平台建设类。开展全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完善、终端开发的单位可申报此类项目。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单位、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机构、基层政府或科技部门、具有农村科技信息工作基础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等。

  四、申报要求与受理时间

  (一)本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按属地管理,根据申报单位所在地区或隶属关系分别由地级及以上市科技部门或省直部门(省属单位)推荐。具有科技计划独立申报资格的单位可直接申报。

  (二)申报单位请填写《广东省农村科技信息“直通车”工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

  1、已经承担农村科技信息工程试点工作并获得省科技厅经费支持的地区和单位申报时请附上之前年度工作总结和经费使用情况;

  2、尚未开展工程实施工作的市、县,请附上本地区农村科技信息需求分析、农村科技信息工作概况和项目承担单位概况;

  3、尚未承担工程试点工作的科研单位、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机构等单位,请附上本单位以往从事农村科技信息工作总结和本单位概况。

  其他与申报项目有关的材料可同时作为《申报书》的附件。

  (三)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于7月11日―15日前送交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本通知在广东省科技计划管理网站(www.stw.gd.cn)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

  1、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
  邮 编:510033
  电 话:83557574
  E-mail: randd@sti.gd.cn

  2、申报咨询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李政访
  电 话:020-83163922
  E-mail: lizhf@gdstc.gov.cn

  附件: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农村科技信息“直通车”工程)项目申报书

广东省科技厅
二○○五年七月四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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