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办函〔2005〕25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修订中国高新产品目录的通知》(国科发火字〔2005〕14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是国家各部门执行高新技术产业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请你们根据《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有关企业申报。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争取将本地区研发生产的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生产工艺先进、低能耗、无污染,具有较好的市场竞争力和应用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列入到目录里;
2.申报单位必须在网上申报,同时将书面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报所在地区科技管理部门。网上填报的内容和书面申报材料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3.各市科技管理部门按高新技术领域类别对申报产品进行汇总,并行文上报。相关申报材料一式3份和电子文档一式2份报省科技厅高新处。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05年6月15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永能 联系电话:020―83557368
梁月娟 联系电话:020―83163873
E-mail:gdte@gdte.cn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
邮 编:510033
网上申报网址:http://ctpep.chinatorch.gov.cn/
附件:关于修订《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通知
二○○五年六月六日
关于修订《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共同组织编制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现将申报列入目录的高新技术产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产品必须属于确定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电子信息、先进制造、航空航天、现代交通、生物和医药、新材料、能源与节能、环境保护、地球、空间与海洋、核应用技术、现代农业);
2、申报产品应技术含量高,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生产工艺先进,低能耗、无污染,具有较好的市场竞争力和应用前景。
二、申报程序
1、产品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文本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填报的内容(生成数据库)和文本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网上申报进入申报网站填报,文本申报的格式及表格从网上下载,按附件要求编写。
2、企业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向所在地科技厅(委、局)提出申报,填写《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产品申报表(见附件1),并按附件2要求将材料准备齐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请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装订。
3、科技厅(委、局)在受理企业申报产品时,应依据高新技术产品所属技术领域,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
4、通过初审的产品,由各地科技厅(委、局)汇总行文,附相关材料一式二份报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5、科技部将对上报的产品进行整理、分类,并组织专家评审认定。
6、申报截止日期:2005年6月20日。
三、联系方式
1、网上申报网址:http://ctpep.chinatorch.gov.cn
网上申报咨询解答:010-62043724 陈明东、李潇潇
2、科技部火炬中心联系人:赵广达
联系电话:010-68598356
传 真:010-68511568
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4号
科技部火炬中心
邮政编码:100045
附件1:《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产品申报表
附件2:《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申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