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实施“广东省星火富民科技工程”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5-05-30     点击量:

粤科农字〔2005〕58号

各地级市科技局、农办、农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战部、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005]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三化”建设的决定》(粤发[2005]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粤发[2004]12号)精神,根据科技部、农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星火富民科技工程”的通知》(国科发农社字[2004]427号)要求,省科技厅、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统战部、团省委决定联合组织实施“广东省星火富民科技工程”。

  “广东省星火富民科技工程”以促进解决“三农”问题,加速农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为中心,积极推进十项星火富民科技计划,促进农业基础研究与农业应用研究相结合、农业传统技术与农业高新技术相结合、劳动密集型农业和技术密集型农业相结合,发展优势型的特色农业、健康型的绿色农业、效益型的金色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民知识化、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步伐,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益。

  请各地按照《广东省星火富民科技工程实施方案(2005-2010)》(见附件)的内容和要求,在实施过程中,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领导,注重协调,合理规划,创新机制,分类指导,集成资源,依靠基层,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全面带动,切实做好广东星火富民工作。

  附件:《广东省星火富民科技工程实施方案(2005一2010年)》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广东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员会
二00五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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