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告〔2020〕4号
各地市以上科技局(委)、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38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对外服务方式的公告》精神,在疫情防控期间,我省进一步优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推行“不见面、事照办”,确保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邮寄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法人单位、自然人(个人)和其他组织,技术合同纸质文本请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邮寄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邮寄服务。
二、咨询服务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向省内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提供电话、QQ等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20-87685024、87688127,QQ号:516684783)。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请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对各登记单位做好咨询服务。
三、信息推送
广东省技术市场协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djssc)向全省推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政策、通知公告、数据等信息。
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按上述要求做好服务。对于未按要求办理的,可径向省科技厅反映(联系电话:020-83163920)。
省科技厅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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