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省技术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4-12-20     点击量:
粤科函成字〔2004〕880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省各技术合同登记点:     根据科技部中国技术市场管理促进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技术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科市字〔2004〕88号)的要求,为做好2004年度我省技术市场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全省技术市场统计工作由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负责,具体委托广东省技术市场协会承担。     二、统计范围与时间     统计时间与范围为2003年12月21日至2004年12月20日期间各地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现有的技术贸易机构和召开的技术交易会。统计报表包括基础表(即技术合同登记表、技术贸易机构概况表、技术交易会登记表)和综合表(JZ001-JZ00 7)。     三、报送要求     ㈠要求使用全国技术市场统计软件(升级版),即去年使用的1.10版进行统计。该版本软件和使用说明已在2004年11月召开的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座谈会上发给各单位。     ㈡报送材料包括统计软件生成的上报报表软盘和综合表的纸件(须加盖填报单位印章)各一份,请于2004年12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送到或邮寄到省技术市场协会。     四、注意事项     ㈠在输入系统基本信息中的“合计单位”和“填报单位”时必须注意名称对应关系(详见附件),否则无法链接数据。     ㈡必须对统计软件系统的功能模块“技术合同管理”内的“技术合同统计表”和“国家规定报表管理”内的“汇总所辖区国家规定报表”分别作两次数据汇总,否则将生成无效数据。

  ㈢请各单位上报数据前,务必检查各汇总表数据之间的平衡关系(JZ001、003、004、005表的项目总数、金额必须一致,JZ002表项目总数、金额必须小于或等于JZ001、003、004、005表的项目总数、金额),同时还应检查JZ001―JZ007表内部数据是否平衡。     ㈣基础数据录入过程中注意软件系统中标明的金额单位(万元)。     五、联系方式     ㈠联系人:广东省技术市场协会 李 丹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1403    电  话:020-83545100-3326    传 真:020-83562219    邮 编:510033    E-mail:lidan@gdppnet.com     ㈡联系人:省科技厅成果市场处 斯 恒    电 话:020-83545100-3928、83549242     附件:合计单位和填报单位名称对应关系一览表   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科技 统计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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