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计字〔2004〕50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主管部门,各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各类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01年以来立项资助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为2001年、2002年立项资助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报告期为2003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2003年度前已结题的科技项目“当年统计数值”请填0)。
三、请各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或承担单位应在2004年3月20日前在省科技厅计划管理网站(www.stw.gd.cn)在线填报项目执行情况,同时打印书面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送交本级主管部门,各高等院校暂以本校为主管部门。
四、各科技局及省直主管部门应通知辖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填报项目执行情况;并汇总各承担单位送交的书面报表,于3月30日前一式一份送交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五、凡无正当理由不填报执行情况者,按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的有关管理规定取消承担人或承担单位的项目再申报资格。
咨询联系: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电 话:(020)83545100―3930、3931
主题词:科技 项目 调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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