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实现“广东专业镇技术创新网”省平台与分平台信息资源共享的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3-11-11     点击量:
各市(县)科技局、广东省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单位:

  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广东省专业镇技术创新工作取得了非常可喜的成绩。专业镇技术创新工作的实践证明:加强专业镇技术创新,推动专业镇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带动广东经济腾飞的具有战略性意义的一步;该科技工作新模式不仅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与科技的结合,提高了我省特色产业的竞争力,而且在全国科技创新领域展现着其独有的魅力。

  为了使专业镇技术创新模式更好地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辐射作用,并与世界经济接轨,省科技厅委托省金科信息网络中心建设了“广东专业镇技术创新网”省级网络平台(http://www.zhyz.gov.cn),该平台现已进入正式运行。

  为了更好地对各专业镇技术创新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务,使各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能形成信息上下联动,信息资源共享,特作出以下通知:

  一、已批准的63个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单位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争取启动“广东专业镇技术创新网”分平台的工作。此项工作可与本地专业电子商务网站的建设相结合,也可独立建立专业镇技术创新网络分平台。

  二、今后批准的专业镇试点单位在建设规划中,应考虑专业镇技术创新网络分平台的专项经费。   

  三、专业镇技术创新网络分平台的名称将统一。如:“中山古镇灯饰技术创新网”,其他各专业镇可参照以上格式套用;主要的栏目应统一,最终形成省平台数据交换中心。各专业镇技术创新网站建设方案的制订和建网工作可由广东金科信息网络中心协助实施。

  四、各“专业镇技术创新网”网站建设方案必须经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建设,建设完成后必须申请验收(验收办法另行通知),经验收合格后接入省网总平台。

  五、各“专业镇技术创新网”的建设工作是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项目建设的一部分,该项工作由已批准有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单位的市(县、区)科技局负责跟踪落实。网站建设完成后需写出工作总结连同验收报告一并上报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联系电话:83545100 转3833
  联系人:陶练敏
  省金科网络中心联系电话:    83548812转227  224
  联系人:林春芬  沈杨


                    二00三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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