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32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省科技厅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9个国家级高新区和厅系统范围内组织了我省的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和评选工作。11月20日,经厅党组会研究后将推荐名单上报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12月6日,经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处等5个单位为先进集体候选,林丽欣等2名同志为先进工作者候选。
为体现表彰奖励工作的公平公正,加强表彰奖励工作的监督管理,现将国家评选领导小组反馈名单再次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一)拟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名单(5家)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处
广东省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广东省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广东省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教育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拟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2名)
林丽欣 广东省清远市科学技术局产学研结合科科长
罗绍辉 广东省茂名市科学技术局产学研结合科科长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12年12月10日~12月17日,计5个工作日。
三、受理意见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表彰条件和要求的,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处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书面反映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1303房
邮编:510033
联系人:刘世伟
联系电话:020~83163910
传真:020~83548334
附件:拟推荐全国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表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