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规划字〔2012〕1591号
根据《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工〔2010〕276号)的规定和《关于组织申报粤东西北地区LED公共照明示范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划字〔2012〕1236号)的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地市进行了材料评审和现场答辩,拟立项支持“清远市LED照明节能改造”等7个项目(名单见附件)。现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3~1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 赵劲松,020-83163832;传真:020-83548567
2.省纪委驻科技厅纪检组 廖金水,020-83163848
通讯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邮编:510033)
3.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姚林,020-83170361
通讯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邮编:510030)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2012年11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