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的通知》(粤新兴产业办函〔2012〕2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版)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战略新兴产业基地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新兴产业办函〔2012〕6号)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积极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领域范围
半导体照明(LED)、生物。
二、申报要求
(一)材料清单。
1.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申报表;
2.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
3.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未来2-3年);
4.能够证明申报所在地政府促进产业基地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资金扶持的有关文件;
5.相关辅助材料及其他需要详细说明的事项。
(二)装订要求。申报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加装封面和目录后装订成册。采用标准A4纸张规格,一般双面印刷,左边装订。材料各部分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并与目录、页码相符。
(三)材料报送。
各地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申报单位,应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一式2份,并附电子版),并经当地政府同意后,于2012年11月5日前正式行文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原则上每个市(区)申报总数不超过2个。
联系人及电话:梁嘉明,赵劲松,020-83163620,83163832
省科技厅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