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汕头大学医学院等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申请事项进行了评审。按照书面审查及现场评审意见并经研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对以下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准予行政许可,并向相关单位颁发相应的行政许可证,适时对相关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一、准予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延续)
(一)单位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
法定代表人:徐小虎。
设施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普通环境(兔,教学楼7楼207㎡);屏障环境(大鼠、小鼠,教学楼7楼299㎡)。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粤)2017-0079。
(二)单位名称: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PANG HAU YUN。
设施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锦绣东路25号赛诺菲巴斯德生命科学园区。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小鼠、豚鼠,动物房576 ㎡)。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粤)2017-0121。
二、准予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延续)
单位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
法定代表人:徐小虎。
设施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
生产许可适用范围:SPF级(SD大鼠、KM小鼠,教学楼7楼100㎡)。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号:SCXK(粤)2017-0017。
三、准予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变更)
(一)单位名称: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勇。
设施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振安中路368号。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普通环境(兔、犬,生物楼四楼325㎡);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生物楼五楼816㎡)。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粤)2014-0135。
变更情形:1、单位名称变更。
单位名称变更前: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东阳光药物研究院)。
单位名称变更后: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朱英伟。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张志勇。
3、设施地址变更。
设施地址变更前:东莞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生物楼四、五楼。
设施地址变更后: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振安中路368号。
许可证号及其他事项不变。
(二)单位名称: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法定代表人:潘宣。
设施地址:广州东山农林下路19号。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3号楼4楼66.2㎡)。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粤)2012-0124。
变更情形:单位名称变更。
单位名称变更前: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单位名称变更后: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许可证号及其他事项不变。
(三)单位名称:奥林巴斯(北京)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楠田秀树(KUSUDA HIDEKI)。
设施地址:广州番禺大道北537号番山创业中心3号楼。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普通环境(犬、猪,1楼、3楼 439㎡)。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粤)2014-0139。
变更情形: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彦坂充洋。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楠田秀树(KUSUDA HIDEKI)。
许可证号及其他事项不变。
请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届时对我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省科技厅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