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公布202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结果的通告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1-08-12     点击量:

粤基金函字〔2021〕30号

  截止到2021年8月5日17时,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在202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集中申报期间共收到521家依托单位申报的12118项项目,其中518家依托单位申报了10765项面上项目和148家依托单位申报了1353项杰出青年项目。

  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等)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科规范字〔2021〕4号)等有关文件和制度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7号)、《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1号令,2016年)、《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2018修订)等涉及科研伦理和生物安全的规定和要求,省基金委对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开展了形式审查工作,并重点抽查了申报项目涉及的科研伦理和生物安全实验条件证明材料。

  对申报的10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5项、面上项目5项),由于提交材料不符合科研伦理、生物安全实验条件或其他申报资格条件,拟不予受理;对19家依托单位申报的44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2项、面上项目42项),由于依托单位未提交科研诚信承诺函和项目清单(截止至2021年8月10日17时),拟不予受理。

  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拟受理12064项(杰出青年项目1346项、面上项目10718项);拟不予受理54项(杰出青年项目7项、面上项目47项)。

  对于拟不予受理的项目,请各依托单位、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查询“审查状态”及拟不予受理理由。如对拟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请项目申请人于8月18日17时前在阳光政务平台上提出复审申请,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给基金委,逾期不予受理。经省基金委复审后,结果将在阳光政务平台“审查状态”中更新,请各依托单位、申请人及时查看。

  联系方式:陈佳思、周晓燕,020-87567835、020-87567807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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