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安排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省科技厅出资部分,拟安排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2亿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9月29~10月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司圣奇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陈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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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