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2-07-06     点击量:

粤科函管字〔2012〕863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有关单位:

  今年是中国—东盟科技合作年。以此为契机,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定于2012年9月21~25日在广西南宁举行。本届博览会的主题是科技合作,共设置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服务贸易和“魅力之城”五大专题,并举办中国—东盟科技部长会议等系列高规格会议、论坛和活动,突出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的科技合作,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与东盟10国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在本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继续举办先进技术展。应广西自治区政府的邀请,广东省科技厅将组织广东省各企事业单位参加本届先进技术专题展览,使企业不出国门就能与东南亚各国的客商直接接触,交流洽谈商务,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的平台。具体组织工作由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 

  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英文:Exhibition on Advanced Technologies of the 9th China-ASEAN Expo)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9月21~25日 
  地点:广西南宁国际会议展览中心3号馆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科学技术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
       科学技术部农村科技司
       科学技术部火炬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四、展示规模及形式

  3号馆整体展示面积2600平方米,参展项目约300项。整个展厅实行整体设计,采用特装形式统一布展。参展项目以展板形式参加,以图片、文字、实物为主,突出实物,辅以声光电等手段进行展示。参展项目还将通过中国—东盟先进技术数字展(http://3d.cn-asean.cn/)展出。

  五、展示内容和布局

  根据博览会总体部署和科技合作的主题,结合东盟国家的实际需求和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际情况,重点展示我省在绿色经济、节能环保、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光机电及电子信息等技术领域的科技成果。

  参展项目按技术领域分区展示,主要分为中国科技创新成就展区、节能环保展区、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展区、光机电与电子信息展区、现代农业展区等5个展区。

  六、参展项目要求

  参展项目将配备相应的展板文字介绍(中英文),展板内容300字以内提纲式简介。配以2~3张图片说明,图片精度300以上,展品实物合理安排在展板附近空地展示。请各参展单位于7月20日前报送参展项目,并于8月10日前报送参展人员名单(附电子版人员免冠证件照片1张,办理入场证件使用)。

  七、费用

  1.展区实行统一设计布展,免收展位费用;
  2.展会主办方对符合参展要求的大型展品所需运输费实行补贴;
  3.各参展单位人员交通及食宿等差旅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1.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黄莎莎,020-83163254、尹玉萍,020-83540363  
  传  真:020-83563417;E-mail:stechb@vip.163.com

  2.省科技厅科技服务与管理处

  陈丽英,020-83163928

  附件:1.参展项目登记表
     2.参展人员登记表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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