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视频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1-11-23     点击量:

粤科函高字〔2021〕1384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已完成申报材料审核推荐工作。按照工作安排,我厅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视频答辩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及时间

  (一)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2021年11月24~25日9:30~18:00

  (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单位:2021年11月24日9:30~18:00

  二、答辩形式

  本次答辩采取腾讯视频会议形式进行线上答辩。

  三、答辩要求

  (一)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

  每家申报单位25分钟,其中专家审阅材料5分钟,申报单位PPT汇报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请各申报单位围绕申报要求准备汇报PPT,并附上实景图片或影像,PPT提纲如下:

  1.申报条件对照表;

  2.孵化器建设基本概况;

  3.公共(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4.孵化服务体系特色及成效;

  5.成功孵化案例介绍;

  6.下一步发展思路。

  (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单位。

  每家申报单位15分钟,其中专家审阅材料5分钟,申报单位答辩时间10分钟。

  四、组织形式

  (一)本次答辩工作以地市为单位进行组织,各地市科技局(委)负责组织好本地区申报单位的答辩工作,设置地市视频答辩分会场,提前准备好视频答辩工具及网络环境,通知并组织本地区申报单位有序参与集中视频答辩。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推荐的申报单位统一在地市视频答辩分会场参与答辩,请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与所在地市科技局(委)做好对接工作。(各地市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各地市分会场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答辩期间,请关闭通讯工具或将其调至静音,保持会场安静。

  (三)每家申报单位参加答辩人数不超过5人,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视频答辩的申报单位,将视同放弃参加本次答辩评审。

  五、联系方式

  1.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专业机构):020-83525634、83163487、13556180468

  2.高新技术处:020-83163872

省科技厅     

                                202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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