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建设,加强沟通交流、优化资源,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夯实服务机构能力,推动我市专利高质量发展,同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专利代理监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13号)要求,落实《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我局现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已在国家备案但未在东莞备案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二、备案时间
2022年3月1日起实行常年受理,按季度公布备案名录。
三、备案材料清单
1.总所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分所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不存在东莞分所则不需要提供此项)(加盖公章)
3.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代理人执业证、资格证复印件(最少要提供2位)(加盖公章)
四、备案流程
符合备案要求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需委托相关负责人携带备案清单到我局进行备案登记,完善信息后,我局将定时更新《东莞市专利代理机构名录》(网址:http://dgamr.dg.gov.cn/zfxxgkml/qt/tzgg/content/post_3110620.html)
登记地址:东莞市东莞大道与四环路交叉口(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505室知识产权保护科联系人:周梓豪,0769-26986518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