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东市监〔2022〕16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认定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为在东莞市登记注册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项目申报指南。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质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四)申报单位保证全部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一旦发现有虚假信息,本次申请无效,并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其他所有不利后果。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请单位登录东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系统(http://120.197.146.233/ujet/),按要求注册后,在“2022年项目”选择“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项目”,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上传所有申报附件材料后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报。
2.申报时间从2022年5月16日起至5月31日截止,逾期将不接受申报。为避免申报截止前系统网络繁忙耽误申报,申报单位请及时做好填报工作,尽早提交,逾期未提交申请的不予补报。
3.线上填写及材料上传操作遇到技术问题时,点击进入“常见问题解答”或求助系统技术 QQ 号:2995777475 寻找解决方法。
(二)线上审核
各市场监管分局于2022年6月10日前对属地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初审应审查:
1.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不齐的立即退回并通知申报单位补齐及重新提交;
2.是否属于对应项目申报要求的要件,不属于的退回处理。初审通过后提交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市市场监管局在2022年6月17日前完成线上审核。项目申请人应随时关注系统审核信息,如退回修改,请及时完成修改并确认提交,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如审核时间即将届满,但尚未审核或退回修改后再提交的,请务必来电提醒分局工作人员审核。
(三)提交纸质材料
经市市场监管局线上审核通过后,系统审核状态显示“科室网上复审通过”的申报单位,应在系统点击“生成 PDF”并下载带编码水印的申报书,申报书以及相关附件佐证材料须统一使用 A4 规格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加封面后胶装装订成册(请勿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装订扣、装订条)。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交所属市场监管分局盖章推荐,于 2022 年6月24日下午5:30前报送到我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段112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505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四)形式审查合格的,市市场监管局审核确定拟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征求有关市直部门意见或采取其他更有效的方式收集相关信息,并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市场监管局下达项目资助通知并拨付资助资金。
三、联系方式
知识产权保护科刘俏伶,办公电话:0769-26986518。
附件1_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认定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