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 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公开事项和内容
重点公开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行政执法、办事指南、财务预决算、统计信息、规划计划、应急管理、其他等10类19项内容。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方式
门户网站(http://dgamr.dg.gov.cn/)等形式主动公开。
五、责任主体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监督渠道
电话:0769-23109900,传真号码:0769-23109977,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东莞大道与四环路交汇处),邮编:523073。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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