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网

专利诉讼 IPO公司的“绊脚石”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     发布时间:2017-08-28     点击量:
(本文转载于中国知识产权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今年证监会发审委对上市公司的要求愈发严厉,过会率不断走低,发审委委员重点关注的问题就是拟上市公司未来如何保障盈利能力的持续性,而专利技术是很多高科技公司的命根子,一旦遭遇诉讼将对上市之旅造成重大威胁。

  在永安行迈过专利诉讼这块上市“绊脚石”,实现股票公开发行后,有意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的聚利科技又遭到同行的起诉,原因同样是专利侵权。

  聚利科技遭亿元索赔

  聚利科技上周四终止在新三板市场的交易,原因就在这家公司意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这家主营业务为电子不停车收费系列产品、出租车车载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目前处于已反馈的状态。

  就在此时,聚利科技成为专利侵权诉讼的被告,而原告方是行业内的竞争对手、今年5月15日才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的金溢科技。

  从金溢科技公布的资料上看,该公司研发了太阳能电子标签,并于2010年将其中的关键技术申请了发明专利,专利于2012年6月27日获得授权,专利名称为电子自动收费车载单元的太阳能供电电路,目前维持有效。

  金溢科技近期发现聚利科技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大规模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涉案专利的电子标签。金溢科技认为聚利科技的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同时严重影响了太阳能电子标签销售及商业经营,自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聚利科技的侵权行为对公司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高达1亿元以上。

  因此,金溢科技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包括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已制造侵权产品,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

  1亿元对于聚利科技意味着什么?聚利科技表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计算,此次涉及诉讼金额占比为17.60%,对公司正常财务及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从2016年年报上看,聚利科技2016年营业收入5.73亿元,净利润1.27亿元,净资产5.67亿元,以这样的财务数据计算,如果赔偿金溢科技1亿元后,聚利科技的净利润将不足3000万元,难以达到业内公认的上市“及格线”。

  当然,是否构成专利侵权是由法院认定的,问题的所在是指控的侵权本身对于聚利科技来说是不是涉及其主营业务和对其持续经营能力是不是产生一种实质性的影响才是重点。因为只要存在这样的诉讼,发行人在过会的时候就需要跟发审委说明诉讼会影响哪些方面以及影响的大小等问题,然后由发审委决定将来会不会发生风险。

  多家公司曾被绊倒

  遭遇专利侵权诉讼对于一家拟上市公司的影响几何,从永安行的遭遇就可一探究竟。

  被称为“共享单车第一股”的永安行4月14日通过证监会审核并获得上市发行批文,但美籍华人顾泰来在4月17日、18日以永安行侵犯其持有的“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专利为由,先后向苏州中院、南京中院提起诉讼。4月18日,顾泰来向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上海证券交易所、保荐机构中金公司送达了永安行涉嫌侵犯专利权的律师告知函,并提起侵权诉讼。5月5日,永安行不得不暂缓上市。6月7日,苏州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针对此案做出判决称,永安行的共享单车系统和公共自行车系统不涉及侵权,驳回顾泰来诉讼请求。到了7月底,永安行才开始IPO路演,8月17日在上交所上市。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对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因素中有关于专利方面的描述:“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永安行因为已经获得上市批文并且在一审诉讼中胜诉,所以完成了上市计划,但因为专利诉讼导致主动终止审查和被发审委否决的上市公司也不在少数。

  赛特新材2016年8月终止审查,从后来证监会披露的终止审查原因看,一方面是核心产品涉及的专利被诉讼且目前仍未有明确结果,该事项对发行人经营情况产生了较大影响,另一方面是拟引入战略投资者以改善产品及股本结构,将引起股权变动。

  西点药业则是因为涉及专利技术使用权问题被发审委拒绝上市的公司,在2016年5月18日的发审委审核会上,发审委员提出的质疑之一就是公司主要产品利培酮口腔崩解片(可同)的专利技术使用事宜,其中包括“一种利培酮口腔崩解片及其制备方法”专利技术及其相关的商标、商品名由“万全系”企业独家、无偿授权使用的原因及合理性。

  此外,“万全系”企业无偿授权发行人独家使用相关专利,但一直均未与公司签订合法有效的专利许可使用协议的原因,专利权人是否有权单方面撤销《专利授权使用书》,公司在用的关于可同产品的专利的使用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发审委还提出,公司主要产品口腔崩解片的持续合法生产、销售及其专利技术的权属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的纠纷,其持续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

  过去几年,苏州恒久、星网锐捷、吉林永大、新大新材、松德包装等拟上市公司也都是因为专利技术问题导致上市计划夭折,提高创新能力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变得愈发重要。(作者:刘子安)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面对“专利流氓”,政府该不该管?

下一篇:演出组织者该注意哪些著作权问题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