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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网红如何才能成为大“IP”?

来源:思博网     发布时间:2016-03-3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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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曾晨  北京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布,转载请征得作者同意,并在显著位置注明来源思博网!

  现在网红很火,如果你没见过日进千金的网红主播,那你一定听说过PaPi 酱近日获得了1200万元投资的新闻。短短几个月,几十个视频,“PaPi 酱”的估值就高达上亿元!网红的火爆程度着实让人瞠目结舌!但笔者冷静下来仔细一想,时代变了,存在即合理,网红发展到今天,人家那么高的关注度,那么多的粉丝社群 ,被资本视为是未来的大“IP”也意料之中的事情。对于资本的介入是在把网红孵化成IP,还是毁掉网红暂且不去探讨,那么正常情况下网红如何才能成为大“IP”?这才是笔者关心的问题。

  什么是网红?

  网红即“网络红人”,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网红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

  网红虽红,但还不是 IP

  IP原指知识产权,现在泛指知识产权改编权。笔者在上一篇《现在大火的“IP”,它究竟是什么》一文中是这么定义“IP”的:能穿越多个形态,真实或虚构,不可随意改变的那点真实存在,就可以叫IP。网红知名度高但不等于IP,现在的网红还停留在某单一形态领域内,只能固定在单一形态的还不是IP。

  网红如何才能成为大“IP”?

  虽然网红还不是IP,但它已经具备了IP的基因和潜力。网红要成为大“IP”并不是不可能,但也不是一蹴而就,笔者结合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知识提出三点建议。

  一、商标保护

  营销未动,知识产权保护先行。商标保护的重要性已不需笔者多谈,网红的确立就是一个品牌商标的树立。现在经济竞争激烈,网红也竞争激烈,将自己的网红品牌注册为商标不但可以起保护作用,享受专有使用权,同时随着时间推移和用户积累,还是一个升值的商品。基于网红的特殊性,笔者建议把名称、头像和声音三位一体进行商标注册。

  二、跨形态、跨平台发展

  网红只是IP的起点。网红的优势是已经被市场验证的成功作品,并积累的大批的拥趸粉丝,减少了作品实验、推广的时间和成本,但要成为真正的IP,它需要经历多种形态领域的共生和跨越多个平台的考验,才能知晓它的价值和生命力。

  IP真正的价值在于它背后的情感因数,基于粉丝对于这个形象情感的认可。个性与故事的热爱程度,在于它始终如粉丝所期待的样子。在换了新的环境和平台之后,粉丝这种热情是否仍然存在,这需要网红去不断尝试和摸索,从而证明自己是那个真正的“IP”。

  三、提高网红综合素质和组建优秀团队

  再回到PaPi 酱的例子。作为中戏科班出身的PaPi 酱,的确具备许多网红不具备的专业能力,她以往的视频,从剧本、拍摄、后期制作基本是她一个人完成的,再配合不错的外形,确是一个好的IP胚子。其它的网红可能没她这么好的条件,但是只要通过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以后的跨形态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现在的PaPi 酱还只能在网上做一些小视频,内容也比较单薄,主题经常反复,以她有现在的才华和人气基数托底,如果能够给她提供一个优秀的团队,没准真能拍出一个大影视IP来。到那个时候,PaPi 酱也不只是在网上发发视频了,而是能够围绕这个大“IP”做出一个大产业来!

  网红是经济发展、技术进步的必然产物。网络技术为普通大众提供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施展才华的舞台,作为管理部门不能一味的打压,而是适当的引导。作为观众不要盲目的抵制,而是想如何使自己成为行业内的“网红”。在泛娱乐时代里,任何人都可能实现梦想,都能成为IP的源头。如果能像笔者所期待那样更进一步,完成人生的那一“跨越”,方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大“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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