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拨付2020年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扩大进口重点平台)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12-22     点击量:

  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东府办〔2020〕33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现拨付 2020年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扩大进口重点平台)资金(详见附件)。请企业收到款项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请致电22813810咨询。

  附件:2020年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扩大进口重点平台)资金审核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

2020年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扩大进口重点平台)资金审核表

单位:元

序号

企业(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所属专项

费用类别

2020年进口总金额

2019年进口总金额

增量金额

最高资助额

资助比例

资助金额

1

东莞市泽和供应链有限公司

支持扩大农产品、生鲜食品、生活消费品等商品进口

打造扩大进口重点平台

资助

经核查认定进口总金额为49,046,705.50

4449569

44597136.5

2,000,000

对农产品、生鲜食品、生活消费品等商品进口企业当年进口额同比上一年度增量部分给予2%的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支持不超过200万元

891013.822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拨付2021年第十三批东莞市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拨付2020年度支持外资企业注册资本项下进口设备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