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2022年第一批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境内市场专项)境内展申报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05-31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第三方对东莞市精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15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其中,根据申报指南的申报须知第十六条有关规定(当年申报资金超出年度预算总金额时,以预算余额按比例进行支持),2021年参展项目由于申报总金额超出当年预算,因此按75%比例进行支持。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5月31日至6月9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商务交流科

  电话:0769-22817510

  附件:2022年第一批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境内市场专项)境内展审核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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