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生活消费品进口方向)初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07-14     点击量: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4日至7月22日(7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

  电话:22813810

  附件:2021年度支持生活消费品进口项目专项资金审核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7月14日


附件:

1.附件:2021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生活消费品进口)资金审核表.et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2021年第二批支持航空国际物流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组织申报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