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2022年第一批东莞市开拓境内市场专项(促进中心部分)资金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11-22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2〕16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2年第一批东莞市开拓境内市场专项(促进中心部分)资金项目进行了初审,涉及企业单位共计10家,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6日(5个自然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7楼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电话:0769-26995026



  附件:2022年第一批东莞市开拓境内市场专项(促进中心部分)资金审核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

1.附件:2022年第一批东莞市开拓境内市场专项(促进中心部分)资金审核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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