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23〕24号)和东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拨付广东省商务厅2023年第二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共2,500,000元(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4220707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2023年第二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拨付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