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省级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06-14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级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3〕21号)及《关于组织申报省级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对3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6月20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对外贸易科

  电  话:0769-22818670、23192970


  附件:省级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初审公示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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