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实施2023年新一轮稳增长措施的通知》(东商务〔2023〕37号)和《东莞市商务局2023年新一轮稳增长若干措施的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参展的广东嘉佳纺织有限公司等162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8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商务交流科
电话:0769-22817510
附件:新一轮稳经济扶企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参展办展专项)粤贸全国事项2023年第五批资金审核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