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专项—乌兹别克斯坦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12-12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和《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专项—乌兹别克斯坦项目)进行了初审,涉及企业单位共计11家,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7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7楼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电话:0769-22808226


  附件: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专项—乌兹别克斯坦项目)—审核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12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拨付东莞市2023年第二批投资促进专项奖励资金(利用外资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拨付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专项—粤澳名优商品展项目)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