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3〕155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拨付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务服务专项-对外投资合作事项)2023年度第二批奖励资金463,519.02元到相关单位(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按有关要求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1668361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务服务专项-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第二批资金汇总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5日
(联系人:陈蕾,联系电话:21668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