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调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3〕179号)和《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3年补充项目)》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23年第三批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项目(2023跨境电商B2B业务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12月7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5楼电子商务科
电 话:0769-21660253
附件:2023年第三批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项目初审结果公示表(2023跨境电商B2B业务项目).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