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3〕155号)文件要求,我局对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的9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12月5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5楼电子商务科
电 话:0769-21660953
附件:2023年第二批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公示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