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277号)的有关精神,现拨付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共152,533.66元(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06513、2288829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审核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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