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3〕15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1-9月保税物流及供应链项目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7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
电话:22813810、22819937
附件:2023年1-9月保税物流及供应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