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商务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我局起草了《东莞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14日。
如有任何建议和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于2017年12月14日前向我局反映,邮箱地址:dgfaguike@163.com。
附件:东莞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征求意见稿).doc
东莞市商务局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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