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3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对申报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进行了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有部分申报项目存在欠缺资料、未盖公章等问题,虽已尽力通知申报企业补充资料,但仍有部分企业因联系电话有误无法通知或接通知后未按要求补齐资料。为保证资金审核的有序运行,请各有关企业于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前按要求补充资料(一式二份,需加盖公章并写上“资料编号”栏的号码)提交到我局对外贸易科【联系电话:22995396、22806513(线下展会);22806513(线上展会),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东莞市商务局3楼】,逾期未交视同资料不齐不予通过。
附件: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审核表(需补充资料).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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