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商(协)会: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7〕1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拨付东莞市永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2017年第二批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共2,526,165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项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拨付表(2017年第二批).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18年1月17日
上一篇:关于拨付东莞市2017年第三批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通知
下一篇:东莞市商务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