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7〕86号)及《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有关规定,现拨付2017年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共2,327,460元,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403717咨询。
附件:2017年东莞市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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