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第124届广交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申请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8-05-17     点击量:

各有关企业:

第124届广交会将于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4日在广州琶洲展馆举行。为充分发挥广交会平台在推动我市外贸“保增长、调结构、促平衡”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挖掘优质企业参加广交会,充份利用广交会平台做大做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展出内容

第一期:2018年10月15-19日

展出内容: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等。

第二期:2018年10月23-27日

展出内容: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宠物用品等。

第三期:2018年10月31日-11月4日

展出内容: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等。

展品目录详见附件1。

二、展览地点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

三、展位申请起止时间

2018年5月15日-6月10日。逾期广交会申请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申请。

四、展位申请流程

2018年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企业申请已完成,本次申请仅面向一般性展位,请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登录广交会官网“参展易捷通”(广交会官方唯一申请渠道)(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cn/),根据系统的提示、指引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并打印“第124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其它需报送的资料一并上报东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综合科广交会业务室。

(一)一般性展位(不含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标准的企业(参展资格标准详见附件2),请严格根据系统填报步骤,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按展品目录提交对应展区展位申请,并打印“第124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其它需报送的资料一并上报东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综合科广交会业务室后,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

第三期中央通道展位(即卡车通道展位)接受地区特色产业集群参展申请(仅限除食品外的第三期展区类别)。请有意申请的地区特色产业集群,须于2018年6月1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报东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二)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

第124届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将对申请企业进行全面评审,并对展位数量进行重新安排,展位安排原则上一定两届。符合展位使用条件的申请企业,请严格根据系统填报步骤,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按展品目录提交对应展区展位申请,在线打印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一并报东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审核(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使用条件、参展申请材料等相关说明详见附件3)。

五、需提交资料

目前,商务部已实施了新一轮品牌展位重新评审工作,接广东省交易团通知,第124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将重新评审,所有申请展位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

1、第124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产品目录(流通企业需提交供货企业的产品目录)。

3、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民营企业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交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各类品牌、商标、专利、技术、认证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凡外文证书请一并提交中文翻译件),填写并提交附件5《企业申请第124届广交会广东交易团摊位评分表》,请企业自行参照附件6《广交会广东交易团一般性展位管理办法》的评分选项及标准填报。

6、企业参加我市商务局组织的2016-2018年开拓国际市场重点展会的证明材料,如展位费发票(发票中的公司名称须与申请企业一致)等,2016-2018年开拓国际市场重点展会名单详见附件7。

7、流通型企业需提交联营企业或供货企业的近一年来相关的合同、报关单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各3份,如有申报联营企业共同参展的需提供联营企业营业执照(此项仅限流通型企业提供)。

温馨提示:企业所提交证书的原件经核对后即时退还给企业,不接收快递方式提交申请资料。

六、网上申请填报要求

企业须按照“参展易捷通”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其中:

(一)填报展品时,须在每个申请展区,登记至少三个展品,且至少有一个展品为近三年内上传或更新。

(二)申请实行展品专业分区的展区展位时,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企业展位,提高企业参展成效。

(三)因广交会实行全面绿色布展,企业可选布展类型仅限绿色特装展位和标准展位两种。所有特装展位必须为绿色特装布展(广交会绿色特装展位标准详见附件4)。

七、注意事项

(一)广交会将根据企业填报信息,挑选亮点产品和企业,通过官方网站、刊物、微信,以及广交会海外社交媒体平台等进行宣传推介、贸易配对、在线查询等。请认真详细填报并更新企业和当届展品信息,以便更好地组织展前宣传,赢得更多专业采购商的关注与商机。

(二)展品涉及刀具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要求:申请展位时,须在“主要展品”一栏中如实填报刀具展品。获得展位后,须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刀具展品,并登记备案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和责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展位号,以及展示刀具的数量、型号、尺寸等资料。参展期间,全部刀具展品须按要求入柜上锁。

(三)第一期大型机械及设备、车辆、工程农机(室外)、第二期户外水疗设施展位由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统一布展,其中大型机械及设备展区不接受企业自行特装布展申请。

八、特别敬告

(一)申请企业须按时提交资料,逾期不报者视作自动放弃展位申请,并按实际需要如实申报是否特装、联营,请于6月10日前将上述资料提交至东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综合科广交会业务室(地址:东莞市南城莞太路33号市商务局大楼7楼)。

(二)企业网上参展申请审核通过并不代表获得展位,最终展位分配结果以东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的书面通知为准。(企业所提交证书的原件经核对后即时退还给企业,不接收快递方式提交申请资料)

一期资料受理人:梁雪文

二期资料受理人:梁雪文

三期资料受理人:康金胜

联系电话:22810628

特此通知。

附件1:展览时间及参展展品范围.docx

附件2:广交会参展企业资格标准.docx

附件3: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说明.docx

附件4:广交会绿色特装展位标准.docx

附件5:企业申请第124届广交会广东交易团摊位评分表.xls

附件6:广交会广东交易团一般性展位管理办法.doc

附件7:2016-2018年开拓国际市场重点展会名单.xls

东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2018年5月15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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