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东省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转发商务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粤商务资字〔2018〕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请认真做好我市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以下简称联合年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年报工作部门 东莞市联合年报工作部门包括市东莞市商务局、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东莞市地方税务局、东莞市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 二、联合年报的企业范围 凡2017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应用”,填报和提交年度报告。年报内容为201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经营信息及有关基础信息变更情况。 三、联合年报的时间 2018年5月16日至6月30日为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时间。 四、联合年报网上申报 企业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应用”(网址:http://lhnb.mofcom.gov.cn/)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国家统一制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书(2017年度)》等表格,并可在6月30日前对错误、遗漏的信息进行更正。 五、联合年报有关说明 联合年报统一推行全程电子化网上申报,不需再到联合年报各部门报送纸质材料及盖章。企业对其申报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部分数据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应用”向社会公示,供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查询。对未按时、如实申报年度报告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报各部门将密切沟通并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 我市各部门联合年报受理、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各部门联合年报受理、咨询电话 东莞市商务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东莞市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 2018年5月16日 附件 各部门联合年报受理、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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