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广东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实施方案(公开本)》(粤发改外资〔2015〕243号)、《东莞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实施方案》(东府函〔2016〕6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港口物流的综合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我局就修改后的《东莞港集装箱码头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14日,有关意见请发送至28862145@qq.com邮箱。 提出意见建议的有关单位,请同时载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个人请载明身份信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附件: 东莞港集装箱码头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东莞市商务局 2018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