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海关8月1日启用关检融合新版报关单。有关工作注意事项请协助通知企业: 一、8月1日起,企业申报必须同时具备报关报检资质,否则将造成系统退单。请目前只有一方资质的企业,7月31日前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cn/)“企业资质”子系统进行资质补录。 二、请企业登陆“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网站进行培训测试,提前熟悉填制规范和申报要求。 三、关检整合新版报关单填制规范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请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以上内容请通知到所有涉及进出口企业。如有业务咨询可致电:海关服务热线:12360;或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查询。 附件1:最新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录入指南(全105项),请登录以下网址查阅:https://mp.weixin.qq.com/s/vMT62p0h32Xnt-ysgdrNPQ 东莞市商务局 2018年7月25日 (联系人:谢小刚、周德联,联系电话:228197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