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提醒进出口企业办理新版报关手续注意事项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8-07-31     点击量:

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海关8月1日启用关检融合新版报关单。有关工作注意事项请协助通知企业:

一、8月1日起,企业申报必须同时具备报关报检资质,否则将造成系统退单。请目前只有一方资质的企业,7月31日前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cn/)“企业资质”子系统进行资质补录。

二、请企业登陆“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网站进行培训测试,提前熟悉填制规范和申报要求。

三、关检整合新版报关单填制规范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请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以上内容请通知到所有涉及进出口企业。如有业务咨询可致电:海关服务热线:12360;或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查询。

        附件1:最新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录入指南(全105项),请登录以下网址查阅:https://mp.weixin.qq.com/s/vMT62p0h32Xnt-ysgdrNPQ

附件2:关检整合报关单申报项目培训(企业外宣版).rar

东莞市商务局

2018年7月25日

(联系人:谢小刚、周德联,联系电话:22819792)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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