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商务局(商务办)、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各有关项目承建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工作,我局编制了《东莞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2016年9月6日
附件:东莞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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