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商务局初审、东莞市瑞安会计师事务所复审,易通百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尚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8家申报单位符合《东莞市省级广货网上行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东商务〔2016〕108号)的有关项目资助条件(详见附表),拟按相关标准给予资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7月29日至8月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769-22420006,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26号8楼电子商务科。
附件:东莞市省级广货网上行专项资金审核结果汇总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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