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拨付2016年服务贸易发展事项项目资金的通知》(东财函﹝2016﹞1145号)的要求,现拨付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莞生态园产业园区)等2个园区、广东智通职业培训学院等2家培训机构和东莞新科技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2016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项目资金共370万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项目资金拨付表.xlsx
东莞市商局 2016年6月30日 (市商务局服务贸易科 黄慧敏,联系电话:22805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