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财函[2015]40号)和《2015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精神,经审核,现将2015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第一、二批)3,825,701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按所适用的会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商务诚信与商业保理项目第一批).xls 2、2015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保税物流标准化建设项目第一、二批).xls 3、2015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电子商务项目第一批).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15年12月24日 (联系人:市场秩序调节科李巧英,电话:22998396;通关物流科陈银院,电话:22817951;电子商务科刘娟,电话:2242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