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商(协)会: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2〕124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3〕145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现拨付东莞纳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12家企业、商(协)会,2015年第一批东莞市促进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内外贸易发展)共8,890,414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商(协)会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第一批东莞市促进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内外贸易发展)审核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15年12月22日 (市商务局贸易促进科 黄佩华,联系电话:228882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