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拨付东莞市2015年促进口专项资金(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通知》(东财函〔2015〕2100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拨付东莞市2015年促进口专项资金(一般贸易进口货物)11,497,220元到各有关企业账户(详见附表),请各企业收款后按照现行会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附件: 2015年一般贸易进口货物资助表(2014年项目).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15年12月21日
(联系人:李俊杰,联系电话:2281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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