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商务局(商务办),松山湖经发局,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九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15】74号)(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九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15】75号)(附件2)转发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园区)分别统计辖区内企业从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在湖北和陕西省的投资、购销合作项目(含贸易量),按照要求填写《广东与湖北经贸合作成果统计表》(附件3)和《广东省与陕西省经贸合作成果统计表》(附件4)。 二、请有意向到湖北或陕西省及周边地区投资及开拓市场的企业或有项目在当地落户的企业,按自愿原则参会,并填报《第九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报名表》(附件5)或《第十九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绸之路国际博蛮会报名表》(附件6)。如企业有需要借助平台协调的经贸交流合作项目及有关事项,相关资料可一并随报名表报送。 以上资料请镇街(园区)、企业于2015年4月27日下午下班前发至我局产业发展科邮箱(cyfz@dg.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九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15】74号).pdf 2.《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九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15】75号).pdf 6.第十九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报名表.doc
东莞市商务局 2015年4月23日 (联系人:陈翠宜,联系电话:22403719) |